人才公寓、人才购房
一、申购条件
(一)保障对象为经省级职能部门认定
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
(二)以上且满足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
的人才,时间以2018年5月13日后第一次缴纳
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临高县引进人才人才公寓申请书;
(二)经省级职能部门认定为我省引进人才的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四)不动产登记证明(临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五)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三、办理申请时间
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时限
从受理开始起10个工作日
五、申请、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应提交的材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房产窗口办理。(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县住房保障与房产服务中心按有关政策审核验证相关证明及材料,
并根据我县各房源空余情况,统筹协调安排住房。(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3.领导审批。(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通知办理入住手续。(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5.办结申请事项。(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主办单位:中共临高县委组织部 承办单位:临高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备案号:琼ICP备17003383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002346号 地址:海南省临高县机关大院 电话:0898-2828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