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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公寓、人才购房

人才公寓、人才购房


一、申购条件

(一)保障对象为经省级职能部门认定

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

(二)以上且满足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

的人才,时间以2018年5月13日后第一次缴纳

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临高县引进人才人才公寓申请书;

(二)经省级职能部门认定为我省引进人才的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四)不动产登记证明(临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五)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三、办理申请时间

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时限

从受理开始起10个工作日

五、申请、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应提交的材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房产窗口办理。(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县住房保障与房产服务中心按有关政策审核验证相关证明及材料,

并根据我县各房源空余情况,统筹协调安排住房。(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3.领导审批。(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通知办理入住手续。(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5.办结申请事项。(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主办单位:中共临高县委组织部     承办单位:临高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备案号:琼ICP备17003383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002346号    地址:海南省临高县机关大院    电话:0898-282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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