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在省资规厅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4.13”讲话精神和海南建设自贸港工作任务,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服务好临高经济社会发展。现将我局2020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强化措施,保护耕地资源
1. 完成临高县2019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与监测评价工作。临高县耕地面积为47455.78公顷,其中水田23520.99公顷,水浇地15.01公顷,旱地23919.78公顷,平均国家利用等别为9.02等。完成临高县补充耕地潜力调查工作实地摸清补充耕地资源底数,建立补充耕地资源数据库,为下一步耕地的开发与利用、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奠定基础。在外业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临高县实际情况,最终划定临高县补充耕地资源1185.6396公顷,宜改水田旱地资源4433.4380公顷。
2.开展项目用地报批和设施农用地审查备案。加强农转用报批管理工作,加快项目报批工作进度。2020年已完成组织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项目7宗,并经省政府批准,用地总面积为7.5911公顷(耕地面积4.3406公顷)其中:临高县加来镇2019年第二批次用地1.7949公顷;临高县东英镇污水处理厂项
目0.24公顷;富城大道2.0306公顷;临高县临城镇LC2019-07号地块1.5234公顷;临高县和舍镇污水处理厂项目0.3961公顷;临高县皇桐镇污水处理厂项目0.5369公顷;临高县调楼镇污水处理厂项目1.0692公顷。
另外,已完成临高县南宝镇2020年第一批次用地、临高县南宝镇NB2020-09号地块、南宝镇松梅小学项目、临高县临昌路扩建项目用地报批材料并报送省政府待批,面积为25.3167公顷(耕地面积6.3192公顷)。 正在组织武装部项目、彩桥记忆项目等用地报批工作。已完成景业养生谷项目、海南宝利再生公司申请的等10宗临时用地审批。
3.储备耕地资源。一是加大土地整理开垦力度。2020年共实施6个土地开发及旱改水项目,其中与农垦合作开发项目3个(临高县红华农场企业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临高县红华农场八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临高县红华农场吾龙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计划总投资2.68亿元(含合作资金2.23亿元),建设总规模1.48万亩,计划新增耕地900亩,旱地改造水田6045亩。目前正在施工有3个,另外与红华合作的3个项目,根据领导指示已暂停实施。二是完成补充耕地备案入库工作。2020年度共完成2个旱改水项目验收工作,备案入库水田面积510亩,完成我县“占补平衡”,增加我县财政收入。
(二)积极推进征地工作
1.完成临高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更新调整,并签订南宝镇南宝墟至新盈农场旅游资源路、临高加来汽车站、博厚镇污水处理厂等三个污水处理厂、临高县波莲镇BL2019-06号地块项目、临高县加来镇2019年第二批次用地项目、临高县红华生活垃圾转运站等项目《土地协议书》,共征收约441.78亩土地,拨付土地款约2902.1842万元,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款约530.1390万元。
2.制定临高供水工程项目PPP、临高110kv输变电工程、临高县临城中心屠宰屠宰场、金牌港JPG2020年第一批次地块、临城城区2020年第一批次、临城城区2020年第二批次等项目征地工作方案。并协调实施G360文昌至临高公路工程项目、临高县马袅河出海口段(右岸)防洪整治工程项目、临高供水工程项目PPP、农村六大工程县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临城至调楼公路、临城至美夏公路)、临高县龙波湾第六批次等项目征地工作。
(三)严格土地招拍挂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2020年我县挂牌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284.73亩,出让金收入总额10130.87万元;划拨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448.58亩;调整土地利用条件5宗,补交土地出让金2109.9641万元;办理个人划拨地转出让补缴出让金约225万元。
(四)更新地价体系建设
城乡一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已通过省厅评审验收;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已上报省厅,待省厅评审验收;城镇建设用地标定地价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价格测算;已完成2020年上半年城镇地价动态监测工作。
(五)加快推进我县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改革
印发了《临高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动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工作。已印发实施了《临高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暂行办法》、《临高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修改和调整暂行办法》、《临高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临高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收益分配指导意见》、《临高县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暂行办法》、《临高县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试点暂行办法》、《临高县宅基地试点管理办法》等七个规范性文件,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
(六)依法依规推进规划工作
1.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确保到2020年底完成全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任务。 2020年8月我局向县政府请示拨付《临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经费,2020年10月26日经十五届县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我局呈报的规划编制经费预算。2020年11月3日县采购办同意项目技术服务招标,2020年11月16日对外发布招投标公告。已于12月7日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对投标的规划编制技术单位进行开标。
2.加快推进开发边界内城乡规划编制(修编)以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我县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及时启动了各开发边界总规、控规编制(修编)工作。目前《临高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临高县城江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临高县江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三个片区控规成果已经县政府批准;十个乡镇(农场)及马袅湾总控规修编成果已全部经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审议通过,待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批准;全面启动临高县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目前,皇桐镇居仁村、临城镇奇地村、新盈镇彩桥村、东英镇美夏村、临城镇头星村和南宝镇松梅村等6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已经县规委会审议通过,待修改后报县政府批准。
3.推进我县农村建房报建机制化。2020年3月底,我局根据《农村农业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海南省农业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完成《临高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办法》初稿,待进一步讨论完善。
截止12月11日,2020年全县共受理农房报建3209宗,发证2935宗,审批发证率91%。
4.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实行工改系统审批制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在办理时效方面,个人报建审批缩短至15个工作日,个人竣工验收业务缩短至10个工作日。缩短了审批时间,真正做到以民为本,为民办实事。2020年3月底以来,已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报建等工作,截止12月11日,我局网上共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受理审批534宗,已办结497宗,其中个人报建受理385宗,办结359宗;个人验收受理72宗,办结64宗;工程规划许可受理37宗,办结34宗;临时用地审批受理3宗,办结3宗;选址意见书受理1宗,办结1宗;企业用地规划许可证受理2宗,办结2宗,政府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受理27宗,办结26宗。
2020年截止12月15日共召开五次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共审议44个规划项目。
(七)依法开展海洋管理工作
按照海洋相关法律规定,落实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生态修复各项政策,扎实推进海洋管理工作。
1.按要求开展海洋经济调查。一是完成临高县重点涉海企业名录筛选工作,经调查,拟删除3家企业,保留47家企业。二是配合省资规厅,做好临高县2020年涉海经济季度、年度统计调查工作。三是完成临高县“十四五”海洋经济产业5宗项目报送工作。
2.加快培育新兴海洋产业,落实用海审批。完成海南省临高县头洋湾人工鱼礁创建项目公益性用海审核1宗,审核海域使用申请面积72.5702公顷。
3.积极推进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海洋局和省厅的要求,为加强我县海岸带开发利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完成海域动态监管能力核心系统与会商系统建设,按时完成省级交办海域海岛动态监控、数据填报任务。
4.排查全三大港湾滨海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组织相关专家完成了临高县新盈后水湾、黄龙港湾、金牌港湾三大港湾滨海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的排查工作,为后续临高港湾生态系统的修复夯实基础。并初步起草了巜临高县新盈后水湾“蓝色港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为我县后续申报“蓝色海湾”项目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海洋生态修复工作奠定基础。
5.完成本县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素材的编制工作。根据省厅文件精神,完成编制《临高县新盈后水湾综合整治重点项目》和《临高县文澜江入海口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重点项目》工作,已报送省厅,为我县海岸带、湿地红树林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纳入全国总体规划的专项建设规划奠定了基础。
主办单位:中共临高县委组织部 承办单位:临高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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