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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服务

文章来源: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运输与物流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06-30 16:42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公安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营运车辆进口及登记指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府〔2020〕60号),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营运车辆进口、注册登记等服务工作,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营运车辆进口及登记指引》(详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   

    2021年 4月 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图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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